第四部分 外地居民在京申办护照
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居民,可以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护照。但是,受理的范围和程序具有严格的规定。
受理范围:仅限在“三资企业、境外商社在京常驻”中连续工作一年以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需要出国的,可在暂住地申请办理护照。在户口所在地申办过护照的人员在暂住地不得再申请护照。具体申办手续如下:
1、 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已经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所在企业的工作聘书或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上注明姓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免交工作聘书或者合同);
4、 企业派遣函(企业法人可免交);
5、 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暂住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7、 由原存档单位出具的出国意见(在申请表上出具意见或者另出公函均可);
8、 境外邀请函及其中文翻译件;
9、 贴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10、 护照工本费200元
审批程序:公安机关受理后,须与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何时领取护照等待通知。 此项申请不能办理加急手续。
第五部分 委托外省市旅行社协助办理护照
没有护照的外省市居民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出国旅游团队,可以根据客人的要求,委托外省市旅行社协助为其办理护照,也可以为其出具办理护照所需的参团证明。
1、委托外省市旅行社协助办理护照。在客人提供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和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后,与客人所在省市旅行社联系,并出具委托办理护照的“委托书”。此后,还需要将委托的旅行社联系人和电话通知客人。
2、客人申请办理护照需要我公司提供参团旅游证明时,可以酌情为客人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