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国邮寄办理注意事项
为方便广大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出国处开展了有偿邮寄办理业务。如果您没有时间到我处办理出国手续,建议您通过邮局 EMS 快递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我处(如有的快递公司不能将所寄材料送至我处办公地点,我处不负责前往指定地点取件)。
办理出国手续所需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出即可。由于我处每天收到各种邮寄来的材料很多,请您按照我们的要求邮寄材料,不要邮寄未要求的材料。
在您填写EMS详情单时,请用力书写,要确保复印联也十分清楚,以免邮局投递时发生错误(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不同的两个单位,办公地点也不在一处,请在邮寄材料时不要混淆)。
由于我“中心”每日要接收大量邮局的送件,为了高效准确的处理邮件,请您在邮寄材料时,在邮件明显位置写明申请者姓名及所去国别、所办事项等,汇款单上请写明申请者姓名及所去国别、所办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