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签证的说明“签证是有一个国家认定外国人可能入境的入境许可”或者“对于外国人的入境许可申请领事的推荐行为”,但在韩国内适用后者的意思,则以“在外公馆领事的外国人入境推荐行为”为准则。
签证种类1)单数签证,有效期间内限于1次能入境,从发给日3个月期间有效(但,协定上制定的话,按其协定上的期间)2)复数签证,可以入境有效期间内2次以上,从发给日开始-根据逗留资格外交内地协定,签证有效3年-根据复数签证发给协定,签证有效协定上的期间-考虑互相主义、其他国家利益等就发给的签证让法务部长官制定的期间有效签证发给认定书为了使签证发给认定书签证发给程序简单化,为了缩短发给期间,在外公馆长的签证发给以前,对签证发给对象让在国内的邀请者的申请出入境管理所长或办公室所长进行预先审查以后,就颁发签证发给认定书,据认定书在外公馆长发给签证,特殊情况发生的时候,一定得到签证发给认证书以后,就要申请签证。
对于打算入国的外国人,一定要准备好签证发放必需的材料,在居住地的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就可以了。但是对于外国人的话,只要在驻外韩国大使馆提交“签证发给认定书”就可以拿到签证了。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有效期间是3个月,等拿到了签证,签证认定书就没有作用了。
2.正规课程入学签证(D-2)签证发给对象根据大韩民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大学、大学校、研究院或根据特别法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大学以上的学术研究机关正规课程(学士、硕士、博士)教育的人或者打算特定领域的研究的人相当。
签证发给申请方法及提交文件在大韩民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发给,申请时需要的提出文件如下。
1)签证发放的情况,护照,签证发给申请书(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窗口上布置。),要提出本人希望留学的学校的总长或校长发行的修学能力及财政能力审查决定的内容包括的“标准入学许可书“,最终学历证明书,存款证明书(10,000美金以上),户口簿(全家族记载)2)签证发放认定书的情况,签证发给认定书让大韩民国内的邀请人向住址管辖入境管理办公室或办事处(只包括议政府、蔚山、东海办事处),想入境的外国人从大韩民国的邀请人受发送签证发给认定书,就向大韩民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发给。签证发给申请时提出文件是护照、签证发给申请书及从邀请人受的签证发给认定书。韩国内邀请人接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时候,跟以上的一般签证发给申请时的附加文件一样。
在外公官长认定特别需要的时候,就能加减提出文件一部。
3.一般研修签证(D-4)签证发给对象,在大学附设语言学院进修韩国语的人,具备留学资格的教育机关或学术研究机关以外的教育机关上受教育的人,在国,公立或公共的研究机关、培训院、团体等培训技术、技能的人,从培训的机关收工资或具备产业培训的资格的人申请方法及提交文件1)签证发放的情况从大韩民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发给,申请时提出文件如以下。
在大学附设语言学院学习韩国语的学生或由大学之间学术交流认定为产学进修交换学生-护照-签证发给申请书(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窗口上布置)-入学或在学证明文件-财政保证(学费或逗留上需要的财政能力力关联文件)-国内汇款或换钱证明书(3,000美元以上)-身份保证书(只要不能证明学费或逗留中需要的经费支付能力或法务部长官认定特别需要的时候)逗留资格一般进修的人希望在国内大学校附设语言学院进行语言进修的时候,如果没有得到承认91天以上的长期签证的事件(因为长期签证是签证发给领事从法务部长官得到签证发给承认,就要很多时间),首先得到短期综合签证,入境以后从逗留地管辖事务所长或办事处所长得到滞留资格变更许可。
2)签证发给认定书的情况-签证发给认定书让大韩民国内的邀请人向住址管辖入境管理办公室或办事处(只包括议政府、蔚山、东海办事处)-想入境的外国人从大韩民国的邀请人受发送签证发给认定书,就向大韩民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