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式是持无关入学答应证和身份保障人的证实(未办在留资格认定书)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恳求。假如驳回这种模式,日本驻华使馆受理恳求后,无权发给入境签证,须要将全副材料报送日外国内法务省,再由法务省会同文部省一道审核,包含录取学校情况和保障人情况一并审核。这样要花费的工夫较长,个别的要等3至6个月以上。
另一种方式是持在留资格证实书以及入学答应证、身份保障人证实,向日本驻华使馆恳求。假如驳回这种程序,则因为入境留学恳求的居留资格已经失去日本法务省确认,日本驻华使馆可能直接发给入境签证。个别向日本使馆递交无关证实材料后,短期内(10至20天)就可能获得签证。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日本留学“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