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护照须履行的手续
一、本人亲自申请,接受必要的询问。
(一)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进行核验并提交复印件。
(二)提交申请人本人的标准相片填写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未满14周岁的儿童的监护人在申请表“特别声明”中签名确认。
(三)受理民警初核申请材料后,当场打印“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 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一式二联,第二联交申请人。
(四)护照延期、换发,持有有效期满不超过六个月的旧护照到公安机关办证大厅申请换证。
正常办理护照工作时限为15天;急事急办为5个工作日。
护照领取可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或寄申请人指定的国内通讯地址。 (温馨提示:留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准确无误送达)
(五)对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护照申请、延期、换发、补发、加注等手续的,公安机关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