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须将签证申请材料直接邮寄到移民部在阿德雷得的审理中心办理。邮箱地址如下:
Offshore Processing Centre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GPO Box 1393
Adelaide SA 5001
Australia
或者(快递邮件)
Offshore Processing Centre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Level 4, 55 Currie Street
Adelaide SA 5000
Australia
电子签证:
注意:2010年1月1日起,澳大利亚移民局提高了生活费要求,留学基金委目前的资助标准不能达到该要求,故需由公派留学人员自己补足不够的部分,574签证需要4400澳元,575签证需要6800澳元,所需具体材料参照第十六项 “经济证明”
一、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本人有效护照
注:邮寄材料时不要邮寄护照,护照原件在体检时要用到。
三、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同意派出函》(研究生(论坛) 项目由所在学校提供)。留学基金委出具的英文资助证明。
四、资格证书或录取文件(如您是改派国别、延期派出、缩短在外留学期限等,还要提交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五、JW108表第四联(如果没有该表格,则不需提供;如果未使用,将空白表格退回即可。)
六、学生签证申请表格(157A表)及家庭成员表(54表)
注:157A:①请填写从大学开始每一学习阶段的信息,包括完成的和没有完成的,没有完成的也要写明完成时间 ②如已婚,请填写表上的配偶信息,除此之外,注明配偶的出生市,省
七、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邀请信(Offer of a place in a course)(需注明就读课程的层次,课程名称及学校的CRICOS代码,课程的起止时间和所有课程的全部费用。)
八、录取确认函COE(Confirmation of Enrollment)。
九、免学费证明(如邀请信中注明免学费,则不需提供此项)
十、OSHC(Oversea Student Health Cover)保险单。注,保险时间必须与eCoE课程起止时间完全一致。
liuxuequn.com签证小常识:
签证的停留期:签证的停留期,是指持证人入境该国后准许停留的时间。它与签证有效期的区别,在于签证的有效期是指签证的使用期限,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人可出入或经过该国。如某国的入、出境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l5天,那么,这个签证从签发日始3个月内无论哪一天都可以入、出该国国境,但是,从入境当日起,到出境当日止,持证人在该国只能停留15天。有的国家签发必须在3个月之内入境,而入境后的停留期为1个月;有的国家签证入境期限和停留期是一致的。如美国访问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都是3个月,即在3个月内入境方为有效,入境后也只能停留3个月。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或者3个月;最长的一般为半年或者1年以上,如就业和留学签证;最短的为3天或者7天,如过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