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与家人团聚的人问:
我儿子是美国公民,过去三年一直在中国广州与外婆同住,现今已四岁即将到上学的年龄,打算由外婆送小孩回美与父母团聚及入读幼儿园。我与丈夫持绿卡,丈夫为保工作不能回国接儿子回美(过去三年也只回国一次探望儿子),我也因怀孕而不宜出远门。请问:
我申请母亲(中国公民)来美探亲的理由,应该是以下哪种为佳:是送小孩回美读书、探望准备生产的女儿及新生儿、还是来旅游观光、看看女儿的婚后情况之类。
我夫妻俩在美四年,都是属低收入家庭,银行存款也一直低于3000元。我知道这样的经济状况会影响我母亲的申请,但她在大陆有自住的房子及出租用的房子各一间、小轿车一台及银行存款。此外,我父亲会留在当地,不会陪同前往。这样是否可以证明她无移民倾向。还有什么样的做法可以证明我母亲在美期间可以自足不需工作。
我发出的邀请函,应该写中文还是英文,收信人是母亲、签证官,还是双方?
答:你在信上提到的探亲理由都可以利用,但关键是不要让审批探亲签证的官员认为你母亲有“移民倾向”,也就是说你母亲要让签证官相信她无意在美多停留,此行是短暂的。
你母亲在中国的经济状况对她在签证时说明自己无意在美多停留的意愿比较有利,但无论她的经济状况有多好,仍不代替你们申请人对她在美国期间的经济。不管你们这几年的报税情况如何,作为申请人,你们仍然要提供三年报税表、银行月结单等文件。至于你母亲的探亲签证能不能批准,就要看签证官对此申请的感觉了。
邀请信用中文写就可,所谓邀请信,是你写给母亲的家书,说明你们希望她来美的原因和与你们团聚的心情。
liuxuequn.com签证小常识:
签证的有效期:签证的有效期,是指从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准许持有者入境的时间期限,超过这一期限,该签证就是无效签证。一般国家发给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也有的国家发给1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有的国家对签证有效期限制很严,如德国只按申请日期发放签证。过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都比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