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申请在加拿大工作签证,必须先获得一家加拿大公司的聘书,而且此工作必须经过加拿大雇佣委员会批准,发聘书给申请人的加拿大公司,也应该将有关聘用当事人的各项条件报备,例如任用资格、工资及工作环境等。聘用申请人的公司需进一步向雇用委员会解释,曾经采取何种步骤在加拿大征求工作人员,如果加拿大当地没有此类专门人员或此工作当地没有人接受,加拿大雇佣委员会就会批准雇佣外国人。
申请人需要先到自己国家中的加拿大使馆申请签证,签证时必须携带加拿大公司的聘书及当事人适合于此一工作的证件。使领馆会与加拿大雇佣委员会联络,审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于聘书所聘职位。如审查合格,使领馆发给入境签证。
应聘者到加拿大后,一定要从事工作证上所准许的工作,如果因故失去了工作或者另外换一种工作,一定要向移民局重新申请工作证,并向移民局提出各项活动的报告,假如当事人不遵守移民局发给的工作签证上的规定,则可能一年之内被禁止在加拿大工作。获得临时工作证,在3年期满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在临时工作停留期间,可以购买医药保险,而且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以临时工作身份而获永久居留的人,每年数字很大。
在加拿大建立的外国公司或合资公司,通常都要派遗自己的人员参加全部或部份的经营和管理工作。但是,《加拿大移民法》及有关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只有符合规定并获得工作许可证者,才能赴加拿大从事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
工作许可证必须在进入加拿大之前获得,获得工作许可证的基本程序是:公司提出申请,经加拿大移民局审查通过后,由加拿大驻外大使馆签发。但是,根据某些公司由于当时业务的需要,特别是公司已在加拿大正式注册,并急需派人参加有关工作的情况下,也可采取先持访问签证入境的办法,临时性地做些公司建立初期的工作,但必须尽快在加拿大境外(如美国)取得工作许可签证,否则,访问签证到期,必须离境返回。
工作许可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1年,在某些情况下,移民局也可签发1年以上至3年的工作许可证。签证期满前,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直接到移民局申请延期。工作许可签证一般允许延期两次,每次1年,如果工作需要此人继续留任,须出境再次办理有关手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外国公民获得工作许可签证比较容易些,申请人应在总公司或相关企业担任至少1年高级行政管理、经理职位。某些特殊工作,加拿大政府也准许签发工作许可证。以国际公司人员的身份申请进入加拿大,其好处是可以避免加拿大就业中心的职业聘用批准程序,缺点是大多数签证后居留不能超过3年。
liuxuequn.com签证小常识:
另纸签证:另纸签证也是签证的一种形式,一般签证多为在护照内页上加盖签章或粘贴标签,而另纸签证是在护照以外单独签注在一张专用纸上,它和签注在护照上的签证具有同样的作用,但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