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律禁止外国普通劳务人员入境就业,但近年来由于工商企业劳动力缺口加大,政府受到了来自工商界的压力,不得不以"外国人进修产业技术"的名义,允许企业引进部分外籍劳务人员。对此类进修的外国人的签证发放对象、人数、居留时间以及接受进修人员的韩国企业等问题,韩国法务部颁布的《关于发给外国人进修产业技术签证业务处理指南》中作了规定。
签证发放给下述四类企业研修或进修的外国人。这四类企业分别是:
(1)根据外汇管理法直接向海外投资或与海外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和产业部门;
(2)根据技术开发促进法,向海外提供技术的产业部门或企业;
(3)根据对外贸易法向海外输出产业设备的企业;
(4)不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之一者,经过法务部长官批准、主管部门推荐确有研修必要的产业部门或企业。
《关于发给外国人进修产业技术签证业务处理指南》实施细则中规定,各有关企业可发放的外国进修人员签证数量视接受进修生的企业规模而定,但最多不得超过50人。具体发放范围是:
企业经常在岗人数 可发放进修签证数:
50人以下 5人以内
50-99人 5-8人
100一199人 10-15人
200一299人 15-20人
300一499人 20一30人
500人以上 30-50人
外国进修人员签证有效期通常在6个月以内,如法务部长官认为有必要,可以申请延长,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