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据日本新闻网报道,日本法务省近日发表了在日外国人的新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现在滞留日本的最长签证期限由3年提高到5年。外国人出国后一年内再度进入日本,不需要办理“再入国签证”。
法务省指出,有必要缓和对在日外国人的管理办法,现有的《外国人登录证》制度宣告废除,《外国人登录证》改成《在留卡》,在留卡上将有法务大臣的印章。
目前,在日外国人(除永住者之外)签证的最长滞留期限为3年,根据新的规定,延长为5年。同时,放宽在日外国人的“再入国制度”,外国人离开日本后一年内,只要有有效的日本滞留的签证期限内回到日本,不需要办理再入国手续,在进入日本口岸时,凭护照上的日本签证或《在留卡》,即可进入日本。
这项新的制度,将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liuxuequn.com签证小常识:
过境签证:当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往往要途径一、二个国家才能最终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这就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进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需要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